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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上午,市場監管總局召開2025年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十大制度建設成果專題新聞發布會。以下為發布會文字實錄: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副司長孫延峰: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媒體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市場監管總局專題新聞發布會。
過去一年,市場監管總局在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方面,堅持系統施策、制度先行,推動出臺了一批重要制度,形成了2025年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十大制度建設成果。
今天,我們邀請到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女士、法規司副司長王丹女士、信用監管司副司長張道陽先生、標準技術司副司長朱美娜女士參加今天的發布會,向大家介紹十大成果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首先,請趙春雷女士發布市場監管總局2025年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十大制度建設成果。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
各位媒體朋友,上午好!很高興在這里向大家介紹市場監管總局2025年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方面推出的十大制度建設成果。
“內卷式”競爭是一種低價、低質、低水平競爭,不僅擾亂市場信號、降低市場資源配置效率,侵蝕企業長期競爭力,更影響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與高質量發展。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市場監管總局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目標導向,于2025年制定、發布了一批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制度標準,系統構建了覆蓋全面、銜接有序的規則體系,著力完善長效治理機制,引導企業從同質化低效能競爭轉向高質量高水平競爭。今天向大家重點介紹的十大制度建設成果中,既有法律法規的健全完善,也有部門規章的細化落地;既有強制性規定,也有指導性文件;既有對內監管的強化,也有對外標準的銜接,形成了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的治理閉環,為各類經營主體創新發展提供了堅實制度保障。十大制度建設成果為:
一是新《反不正當競爭法》。進一步完善商業詆毀行為的認定規則,將平臺經營者強迫平臺內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濫用平臺規則實施虛假交易等典型“內卷式”惡性競爭行為納入規制范圍,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提供有利依據。
二是《強制注銷公司登記制度實施辦法》。通過規范強制注銷公司登記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體,通過暢通市場退出渠道,有效提高市場退出質量和效率,推動提升經營主體發展質量。
三是《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督促和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對擬出臺的涉及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責任,防止違規出臺政策措施干預市場公平競爭。
四是《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支持和引導平臺企業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對新型壟斷風險作出明確提示,賦能平臺企業更好識別防范壟斷風險,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平臺企業創新和健康發展。
五是《關于提升網絡交易平臺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聚焦產品創新和服務標準化,強化平臺和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優化維權服務,讓群眾購物更加放心,推動有關行業從“內卷競爭”向“質量提升”轉型。
六是《外賣平臺服務管理基本要求》。規定外賣平臺服務管理的總體要求,包括商戶管理、價格行為、配送員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投訴、申訴及處置等要求,提升服務質量,減少無序競爭。
七是《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明確重點工業產品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將電子商務平臺成熟的質量管控措施制度化,填補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空白,更好保障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是《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標準提升行動方案》。部署167項“新三樣”領域國家標準研制,以質量安全、能效能耗、分級分類標準研制,推動治理“新三樣”“內卷式”競爭,促進相關行業高質量發展。
九是《關于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加強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建設,提高重點服務領域中外標準一致性程度,推動數字經濟領域國際標準制定,著力提升標準化對外開放水平。
十是《關于進一步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作的公告》。倡導各方合理完成“三同”產品認定,特別是通過持續推進國內外認證銜接融合相關工作,打通內外貿多元渠道,減少低質“內卷式”競爭,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各位媒體朋友,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列入重點工作。制度建設是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基礎工作,也是一項長期任務。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急用先行,推動修改《價格法》等基礎法律,健全完善規范“內卷式”競爭的法律和政策工具,加強已出臺制度標準的宣貫實施,依法依規治理企業低價無序競爭,持續優化市場競爭生態,推動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副司長孫延峰:
感謝趙春雷女士的介紹。下面進入提問環節,請大家舉手提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新聞中心記者提問:
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如何從反不正當競爭的角度,加強對“內卷式”惡性競爭的規制?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
正如您所說,去年6月修訂出臺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針對近年來反不正當競爭領域面臨的突出問題,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對新型、典型“內卷式”惡性競爭的規制。
一是針對“刷評炒信”行為,新法明確禁止經營者通過組織虛假評價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二是針對有的經營者雇傭“網絡水軍”惡意中傷其他經營者的行為,新法將“指使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納入規制范圍,填補法律空白,讓幕后指使者不再“逍遙法外”,同時,將商業詆毀對象由“競爭對手”拓展為“其他經營者”,更全面地規制有關詆毀行為。
三是針對有的經營者鉆平臺規則“空子”,惡意下單并退貨、惡意“刷評”,擾亂其他經營者正常經營活動等行為,新法禁止經營者濫用平臺規則,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對其他經營者實施虛假評價、虛假交易或者惡意退貨等行為,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四是針對平臺違背平臺內經營者意愿,強制要求平臺內經營者降價促銷,甚至必須是“全網最低價”等行為,新法禁止平臺經營者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五是針對大型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導致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困局,新法劃定行為紅線,禁止大型企業等經營者濫用自身優勢地位,要求中小企業接受明顯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切實為中小企業紓困,保障其正常經營。
以上這些新的規定,相信能夠為反“內卷式”惡性競爭提供新的法律利器,切實保障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經濟日報記者提問:
暢通市場退出機制是這次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重要切口。請問,《強制注銷公司登記制度實施辦法》在完善公司退出制度、暢通市場“出口”方面有哪些舉措?這些舉措如何有效清理“僵尸企業”,助力破解“內卷”難題?
市場監管總局信用監管司副司長張道陽:
一個健康的市場生態,應該是“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我們常說的“內卷式”競爭,往往源于市場的新陳代謝機制出了問題。大量已經喪失經營能力、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僵尸企業”如果長期滯留在市場中“死而不亡”,不僅虛占了名稱、住所等市場要素和行政資源,其存在本身也扭曲了市場信號、擾亂了競爭秩序。《辦法》的出臺和實施,正是為了從制度源頭入手,打通退出堵點,優化競爭生態。
具體來說,這個《辦法》主要從三個方面構建了高效、規范、暢通的市場強制退出機制。一是明確了標準,破解退出僵局。《辦法》清晰規定了強制注銷的啟動條件,即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后滿三年未申請注銷的,登記機關可依法啟動注銷程序。二是優化程序設計,兼顧效率與公平。《辦法》設計了嚴謹高效的程序:比如設置了90天的公告期,期間相關部門、債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可提出異議;即便完成注銷,相關利害關系人在法定期限內還可以申請恢復登記。這種制度設計,確保了清理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三是強化責任約束,筑牢誠信根基。我們強調暢通退出,絕不是讓失信者“金蟬脫殼”。《辦法》明確規定,公司被強制注銷登記的,原公司股東、清算義務人的責任不受影響。這一規定杜絕了部分人利用“被強制注銷”來逃避債務的僥幸心理,強化了企業守法誠信意識。
《辦法》從2025年10月10日正式實施以來,政策效應持續顯現。截至2025年12月底,不到兩個月時間,全國已有29.49萬戶公司被登記機關啟動強制注銷,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也持續發布了強制注銷公告。這表明大量長期停業企業正被有序識別和清理,市場資源得以加速釋放與重新配置。這不僅有效激活了市場存量,也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推動市場從“數量堆疊”轉向“質量比拼”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與實踐基礎。長遠來看,這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勵企業專注創新與提質增效,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持續動力,也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提供基礎。
中新社記者提問:
《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標準提升行動方案》編制背景是什么、目前有什么成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副司長朱美娜:
近年來,隨著全球綠色低碳轉型的加速和我國“雙碳”目標的深入推進,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快速崛起,成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我國已將“新三樣”產業列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并明確了其發展方向和目標。為推動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引領“新三樣”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以強化強制性標準研制、完善分級分類標準、推動標準提檔升級為著力點,加快推動產業創新與科技創新相融合,2025年我局制定并印發了《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標準提升行動方案》,針對“新三樣”產業部署了167項國家標準項目。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制修訂國家標準57項,圍繞加快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產品質量、碳足跡、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性能評價等方面推動標準研制,支撐新能源汽車智能化、網聯化、國際化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在鋰電池領域新制定國家標準30項,聚焦鋰電池產品安全、分級分類、質量管理、綠色低碳等方向。兜牢鋰電池安全生產底線,提升鋰電池能效水平,助力鋰電池產業升級和國際化發展。在光伏領域制定國家標準80項,重點聚焦光伏產品質量安全、能耗限額、新型高效光伏電池組件、“光伏+”應用、光伏系統智能運維、資源綜合利用等方向,全面支撐光伏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
經過多方努力,我國累計發布57項相關國家標準,其中新能源汽車領域發布電動汽車遠程服務、換電安全要求、傳導充放電系統等13項國家標準,支撐電動汽車遠程操作、車網互動、換電等技術發展。鋰電池領域發布鋰電池編碼規則等2項國家標準,支持鋰電池產品追溯,助力守牢鋰電池安全底線。在光伏領域發布綠色產品評價、地面用光伏組件等42項國家標準,規范光伏組件產品質量性能和綠色評價指標要求,支撐光伏產品綠色低碳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和光伏產業相關國家標準研制。對于已發布標準,我們通過制作一圖讀懂、標準云課、專家解讀文章或視頻加大對標準的宣貫,同時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標準現場宣貫會,推動行業準確把握標準內容,及時實施應用標準,推動標準盡快落地見效,以標準引領帶動“新三樣”高質量發展。
新華社記者提問:
剛才發布的十大制度建設成果涉及多個領域和司局,能否請您總體介紹一下這些制度在設計和效果上有哪些突出特點?它們如何協同發力,系統整治“內卷式”競爭?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
制度建設是總局2025年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重要工作著力點。今天發布的十大制度建設成果是市場監管總局針對“內卷式”競爭開出的“組合藥方”。總體來看,這批制度具有三方面鮮明特點: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社會關切。針對當前市場競爭中較為突出、典型的“內卷”行為,制度及時回應了社會關注和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例如,針對互聯網平臺“補貼大戰”等現象,出臺《外賣平臺服務管理基本要求》,獲得各方面一致認可。針對網絡銷售領域存在的“重營銷輕質量”“低價低質”等現象,專門制定《關于提升網絡交易平臺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為推動實現“優質優價”的良性循環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注重系統集成,形成治理閉環。十大制度不是孤立的,而是構成了全鏈條治理體系。事前,通過《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防止不當干預市場競爭行為;事中,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制企業行為;事后,有《強制注銷公司登記制度實施辦法》清理失信主體;長遠看,通過標準引領與質量提升政策引導產業升級。各項制度相互銜接、層層遞進,形成治理合力,共同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三是體現分類施策,統籌規范與發展。在制度設計中,針對不同領域特點,采取了分類治理策略。對于涉及安全底線的領域,突出剛性約束。如《網絡銷售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對網售重點工業產品實行清單管理,筑牢產品安全防線。對于創新活躍、模式復雜的領域,側重合規指導,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合規機制。對于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產業領域,則通過標準與認證激勵產業提質升級。這種差異化制度供給,既劃清了企業行為邊界和競爭的法律紅線,也為企業創新發展留出了充足空間,實現了規范秩序與激發活力的有機統一。
從實施效果看,這批制度已初步展現出協同發力的良好態勢。對不當干預行為的規范更加有力,市場競爭更加理性有序,平臺“補貼大戰”“全網最低價”等現象得到遏制,市場退出更加順暢,“新三樣”標準體系加快構建,有力推動企業從“拼價格”向“拼質量”“拼創新”轉變。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推動新出臺的制度落地見效,讓這些“良法”真正轉化為“善治”,為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謝謝。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副司長孫延峰:
今天的提問環節就到這里,感謝各位記者的提問。如果大家還有其他問題,歡迎會后與新聞宣傳司聯系。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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