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業管理中,風險管理往往呈現為一個獨立的職能系統,在有利于提高風險管理規劃系統性的同時,也容易導致風險管理與具體應用體的脫節。
其次,風險管理是一個概念,再加上主管部門相繼推動“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工作,導致不少企業混淆了三者之間的界面關系,要么孤立認識、要么混淆為一體,造成風險管理的系統化運作出現混亂。
再次,在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可以說風險無處不在,導致企業“風險用語”泛濫,而風險表達本身的模糊性,反而降低了對象的可管理、可操作、可評價性。
另外,企業為了提高對風險管理工作的指導性,往往會借鑒風險管理方法論中的描述,事先對風險進行分類、分級,形成一個多層級的風險框架。但在實際應用中,事務、風險、基礎管理之間的關聯性錯綜復雜,一廂情愿的風險框架,反而形成了對風險實施管理的障礙。
最后,在與企業就風險管理的實際溝通中,能夠感受到主管人員對風險的認識是跳躍的,體現在一會兒假設、一會兒事項、一會兒環境,或者把正常的事務用風險的語言表達,反映出企業風險管理在整體規劃、運作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本文采用系統化思維,就以上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01.把風險管理規劃在目的邊際基礎上
風險管理是一套理論嗎?在我看來,更像一項應用實踐學,與之對應的更接近方法論。無論是COSO框架、風險管理指引、內部控制規范與指引、合規管理指引或辦法,都是為企業開展工作提供支持,適用于各種企業的“指導性”規范。
其實,即便沒有內部控制、合規管理的指引或要求,從風險管理整體規劃的角度,也可以演化出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工作。因為,他們都是以管理風險為導向的“衍生物”。
這一共同特性,決定了企業對風險管理的整體規劃,需要對以管理風險為導向的各項工作,做出合理界定與系統化的妥善安排。
從管理的角度,任何管理最終都會轉化為行動表現出來,否則管理無效。
如果從風險管理實踐的維度理解,風險管理泛指以化解、預防與降低風險為導向所開展的各種活動。對風險管理的整體規劃,不是基于風險管理本身,而是從“應用角度”進行的設計。
只有從應用角度進行設計的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活動才具備可管理、可操作、可應用、可評價的功能及特性。所以,風險管理的系統構架不是基于風險的劃分,而是從企業管理風險需求所帶來的目的、功能、特性角度,對風險管理工作進行的“界定”。
很多企業在這方面都存在設計不足問題,所以,十幾年過去了,風險管理真正的效能與持續性,究竟發揮了多少呢?前端規劃失誤,后端加倍反噬,是管理中的“長鞭效應”。
在企業中,我們常見風險框架、風險樹的做法,甚至搞出來一套包囊各種風險描述的千頁手冊。風險管理不能這樣做,可以直接說,看似頗豐的產出,毫無效能可言。
因為,從風險的維度,理不完、理不清,何況,管理導向不是風險,而是目標,風險管理只是保證手段。
如果從風險的維度劃分,按屬性劃分為假設風險、條件風險;按來源又可劃分為外部風險、內部風險;按方法論劃分,又可劃分為戰略、市場、運營、財務、法律風險。
可以明確地說,上述的劃分方式,無論企業怎么拆解、定義,都無法做到界面清晰、相對獨立、可管理、可操作、可評價。那又何談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呢?
從目的、功能、特性角度如何界定呢?企業的風險管理可以劃分為4類:面向戰略規劃的風險管理、面向績效的經營風險管理、面向能力支持的風險管理、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
面向的對象,即風險管理支持、服務的目標。凡通過風險管理識別的重要風險,必須有風險影響措施,即行動方案,落實的過程即開展的“工作”,還需要在風險管理終結之時,做出“關閉、繼續保留、發生”的結果處置意見。
風險管理之所以構成“管理”,不是為了識別、表達出風險給大家看,而是“面對風險應該怎么辦、結果如何”。
當然,作為風險管理,規劃并非如此簡單。比如,面向戰略規劃識別出來的風險,除構成工作的風險影響措施之外,還需要對“重大風險”提出應對措施,即風險發生后的應對預案。
比如,風險管理中包括風險評估,是誰都明白的邏輯構成,核心不是告訴員工要進行風險評估,而是告訴他們“評估的對象是什么,評估哪些要素,評估的結果怎么用”。
02.面向戰略規劃的風險管理
那什么是戰略風險呢?凡是影響企業目標、資源、競爭力、效益的風險事項,都稱為戰略風險。其價值意義體現在哪呢?戰略規劃即戰略制定的過程,該部分的風險管理,是戰略分析的內容,通過機制建設,形成例行工作。
所謂風險管理與業務的融合,不是要講這個道理,而是要“如何成為一體”。構成的一體,一定不是風險管理本身,而是基于目標需要開展的工作,風險管理是構成工作的手段,運用手段的產出,即風險識別、評估、解決方案、應對措施。
任何企業的戰略制定都會做戰略分析,至于分析到什么程度,每個企業并不一樣。需要承認一點:單純依靠戰略管理部門,難以完成戰略分析,即使做了所謂的戰略分析,也做不到具有實質意義。
因為,戰略風險大部分來自于外部對業務的影響,包括政策環境、行業市場環境、客戶變化、競爭對手,以及因選擇而帶來的面向外部的經營風險。要完成類似風險評估,依賴于市場、銷售、研發、采購部門。
正是大部分風險來自于外部,企業不是為了防控也不是單純為了規避,而是與內部能力、期望匹配下做出選擇,才能與企業中期戰略、領導期望結合,規劃出近期的年度經營目標、面向中期的戰略投資取向,構建或發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在戰略分析與風險評估中,業務部門才能基本具備確立下年度初步績效目標、準備承擔并挑戰的風險事項的條件,具備通過年度行動計劃,與企業經營計劃縱向對齊、橫向與其他部門工作拉通、與企業主管領導進行績效溝通的基礎。
沒有這個分析過程,各業務部門的下年度工作,非常可能停留在被動狀態下的“消極計劃”基礎上,也不會產生有區別、有排序的年度工作重點,談不上真正有意義的績效追求。所謂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就是這個道理,目標的高低,意味著風險程度的不同。
比如,企業下年度準備開發一個新的國家市場,就需要收集目標國家的稅收、海關、質量環保安全等政策,掌握安全環境、本幣匯率、當地人工費用、生產資料當地價格與物流能力等信息,才能提出策略,否則連成行的可能性都不存在。策略或具體行動,需要落實在企業內部,即風險解決方案。
當風險管理真正被轉化為實踐的時候,風險語言的表達程度并不太高。我們總講風險具有客觀性,只要明確了需要收集的風險因素、明確了產出規范,就轉化成了“確定性工作”,工作的開展過程,構成了風險管理的過程。
同樣,對市場環境的分析,關注的是新技術、新產品、構成新商業模式的潛在對手等信息,也包括自身市占率、盈利能力與行業平均值對標的分析。
沒有類似的評估,就難以通過選擇形成產品排序,就難以形成針對性的產品組合,進而影響針對性的預算投入,即內部投資,企業的綜合盈利能力也會受到影響。
當然,即使不開展這些工作,也并不意味著企業不能經營,只不過會因管理粗放犧牲些效率與效果罷了。比如,企業并不少見的不具回報性或回報很低的銷售合同等。
既然戰略分析、風險評估支持企業的戰略規劃,那么戰略規劃的目的是什么呢?包括4點:一是獲取近期的經濟收益而不是財務收益;二是通過戰略投資,不斷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三是通過投資提升企業內部運營效能;四是提升與企業業務發展相匹配的管理保障,即管理提升。
為什么一些大型企業講不出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是什么呢?一是沒有有意識地構建,發展處于一種自然狀態,當環境惡化時,企業很快會陷于被動;二是因為確立競爭力所在,企業每年進行的內部投資就失去了方向,只是根據中期、短期需要進行的自發行為。
風險管理在做什么呢?不要把風險管理完全視為假設基礎上的主觀猜測,沒有人能夠準確地預測未來。風險管理存在于企業的運營框架中,因目的需要而開展,除內控針對的“不確定性假設風險”之外,都是基于客觀認識、分析下的判斷,通過行動化解或降低風險影響。
03.面向績效的經營風險管理
面向績效的經營風險管理指的是什么?該類風險管理談不上防范風險,而是建立在“承擔、挑戰風險”基礎上。
績效來自于哪?來自于行動。行動來自于哪?來自于“機會與風險平衡選擇”的行動方案,包括行動計劃、某專項的專題方案計劃等等。在大多企業中,有行動計劃必有檢查、考核。
既然要行動,每個員工承擔的工作是多樣的,復雜度、挑戰性也存在區別。如果從風險管理的視角,構成了確定性的、風險性的、不確定性的工作事項。所以,體現在年度經營計劃的目標,經濟目標往往是一個包括上、下限范圍的目標集合,任務目標是一種定性的結果表達,防火墻指標是需嚴加控制的負向指標。
每個企業的年度經營目標雖然大致類同,但在結構上并不完全一樣。戰略管理規范的大型企業,會通過KPI、戰略澄清、戰略地圖的方式,與各部門行動計劃形成“對接”關系。規模較小的企業,會呈現為直接的結構。其中,支持目標實現的工作事項計劃,是有排序的。
沒有排序,就無以管理,就無以區分責任、挑戰性的大小,就談不上領導者、管理者的關注重點,更談不上客觀的績效評價。不加區分、責任不清的規劃,結果的不確定程度自然偏高。
什么是經營呢?從企業整體看,把行動方案變成結果的過程,即經營。所以,面向績效的經營風險管理,隨著構建行動方案而完成,構成了“企業運營過程中”承擔、挑戰風險的工作指引。
這個過程,也構成與企業年度風險評估的同步,完全可以評價出企業的年度重點風險。問題是重點風險如何脫穎而出呢?
企業級的年度風險評估是一個“組織開展工作”的行為,對行動方案進行分析、預測,并識別出重點風險事項的過程稱為評估,而確定企業級年度重點風險的過程,不是評估出來的,而是分析、評價出來的。
分析,離不開匯總、綜合、分類、篩選的過程。評價離不開判斷基準。在不少企業中,往往非常直觀地根據風險損失程度、可能性建立評價標準,是一種直觀理解的產物。
評價基準是根據“評價執行的過程方法、結果狀態”進行的設計,是把評價結果與基準直接匹對,形成“強制性”風險排序結果的依據。所以,評價基準是根據風險程度、可能性“組合”進行的人為“定量分布”的預先設定。
企業級的年度重點風險評價,關鍵不在于“評價基準”,而在于基于風險事項進行評價的“量度標準”。
在具體實踐中,很多企業往往通過選擇不同層級人員進行直接判斷的方式,對風險事項打分完成。雖然都叫判斷,但判斷的方式、方法不一樣。
根據風險管理部門提供的判斷打分標準,直接對風險事項的程度、可能性進行打分的方式,也叫判斷。受評價人的立場、對風險事項的熟悉程度、自我主觀認識影響,無法形成相對客觀的判斷結果。
執行風險評價量度標準,不是“一次直接打分”完成,而是拆解成“每個評價人”都可形成“基本認識”的分類量度,而且無需評價人做出結果匯總的定量方法。無需評價人針對風險進行評價,而是從評價能認識的確定性角度進行的評價。
由于風險事項來自于行動方案,對企業重點風險可以形成風險清單。企業中所有的風險清單是用來用的,而不是推送給別人。企業風險管理主管部門可以據此進行跟蹤、監視、審查等等,才能夠評價風險管理效果。當然,清單是可以分級的,管理機制也需要明確。
其次,與企業經營有關的“常態關注的風險”,比如,應收款、發電量、收入確認、存貨等,需要設定“先導指標”,對企業關心的影響高質量發展的風險指標數據進行動態監視,需要與企業日常經營分析機制結合起來。
企業中常見的因“問題苗頭”而形成的風險管理機制,遵從風險管理邏輯,但屬于風險信息管理與處理范疇,納入日常的責任管理體系中。
04.面向能力支持的風險管理
什么是能力呢?包括組織、人才結構、技術、產品、財務、供應鏈、安全、保密等等,都是支持企業經營的能力反映。
能力有兩類:一是支持企業短期經營的能力投資;二是支持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能力投資。所以,面向能力支持的風險管理,構成了企業全面預算的“內部投資指引”。
支持短期經營的能力投資無需進行風險管理,會放大管理成本,依托日常管理即可完成。風險管理重點應用于戰略能力投資,而戰略能力投資往往呈現為“專項”,是企業構建和提升核心競爭力的行動表現。
所以,企業必須理清戰略能力投資的構成。比如,反映為組織能力的組織變革、人才結構建設規劃;反映為提升競爭力的并購重組專項;反映為企業打造市場競爭優勢的綜合成本控制、關鍵技術開發、新產品功能、性能與品質、重要的固定資產能力保障投資建設等等。
企業任何戰略能力投資,都屬于較大的投資行為而富有風險性,風險管理的出發點是“防范投資損失風險進一步擴大”,所以,是風險評估、戰略階段決策控制的結合。
既然是戰略能力投資行為,必然伴隨著階段的評審、決策。評審、決策依據,來源于確定性進展與數據、風險評估、評審控制,這里的內控,就是企業最高階的、領導人參加的、專家集體評審的戰略控制點。
比如,筆者以往在集團與二級單位主管共同推動的型號專題風險評估,是在滿足預設基準條件下,產品出場前必須進行的專項風險管理。要成功,就不能存在質量隱患,要評估,就要找到評估要素,從人、機、料、法、環、新工藝、新技術、新問題的變化角度進行評估。其中,預設的基準,也是基于“風險”判斷而進行的設定。
要素的變化程度,在設定基線范圍內且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無風險;出現質量問題的,需說明歸零情況,與過往同類產品的數據進行對比,得出風險評估結論。變化程度超出基線且沒有出現質量問題的,需與過往同類產品質量數據對比,得出風險評估結論;出現新問題的,必須在形成確定性歸零及結論的前提下,在做出風險評估結論的基礎上重點審查,任務責任單位需做出明確的結論。
這樣的風險評估,實現了與企業價值鏈運作追求目標的歸一,提高了評審的“可評性、有效性”,同時,兼顧了管理成本,只有超出設定基準的項目,才開展專項風險管理,減輕了一線人員的負擔,能夠被各單位主動接受,所以,形成了長效機制而得到持續。
任何的風險評估,都需要建立在“確定性”基礎上。即使從“風險管理系統”的維度,也離不開“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產出”這一確定性基礎,即內部控制、合規管理。相對戰略、績效、能力的風險管理而言,內控、合規系統的建立,就是“建立管理確定性”的過程。
風險管理是一個范圍很大的概念,為了避免前3項風險管理與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之間產生混淆,我們把前三項風險管理,統稱為“風控”,取代風險管理這一概念,使風險管理成為反映“能力”的概念表達。
企業中的內控、合規管理、風控、風險報告與處理,共同構成了企業的風險管理能力。
05.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
何謂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呢?首先,必須理解,內控僅僅是一個外來“詞匯”而已,轉化到企業的實踐,呈現出來的就是“控制”。
其次,應該理解到企業內控所指的“控制”,是管理的一項職能。通過線下的標準控制、線上的過程控制與決策控制活動、線下的監管與監督控制活動構成。
企業的合規管理,本質上與內控管理趨于一致。合規管理辦法中所指的“合規監管”,即線下的監管與監督,是一類“控制活動”。
類似法務或合同管理人員、首席合規官進行的合規審查、其它部門進行的管理符合性審查等,是線上的“過程控制”,是內控的建設重點,但不是唯一。
違規舉報,是監管與監督采用的“控制方法”,只不過從合規管理角度,反映出來的是一種及時發現違規線索的功能,目的一致。
企業的合規管理與內部控制基本是“統一”的,但也存在兩點不同:一是合規管理面向“行為違規風險”,需要構建違規程度認定標準、違規追責執行標準;二是用內控替代外控的風險評估過程,既然評估出了合規風險,需要通過風險清單這一載體,提高“化解合規風險”的責任落實度,是“風控”的表現,必有行動方案對應。
這里我用了“內控替代外控”的用語,其產出物或制度、或流程、或標準、或規范,但企業在管理中不能出現“內控制度”、“內控流程”的泛化說法。
因為,從企業內部看,控制會體現為標準、審核、審查、決策、監管、監督等活動形式,遵從的邏輯是:由于設立制度、流程,需要對執行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假設風險”實施影響,實現產出穩定,影響措施即“控制”。
其中,決策活動因公司治理、分權與授權,通過制度、流程等確定性規則明確,是流程中必不可少的活動,不屬于內控建設范疇。
由企業內控建設引發的梳理流程,是因為企業不存在顯性的“流程”而不得不為之,要提高流程品質,需要嵌入“控制”,所以,內控建設的產出,通過“制度、流程、標準、控制活動”的形式反映出來,但不能“逆邏輯表達”,會造成員工認識混亂。
由于內控管理、合規管理需要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就同質量管理、安全管理、財務管理建立的制度一樣,是什么制度就是什么制度。管理追求的是清晰化、條理化,企業不能隨意“導入新詞匯”,打破員工已經形成的并非不良的習慣認識。
因為,制度、流程的本質,本身就是要培養一種“習慣”,使制度、流程,從形式遵從轉變成事實制度、事實流程。
至于合規行為準則,也是企業內控環境中的一個構成反映。如果沒有就加以補充,如果已經建立,對比辦法、目的、管理需要審視一下,可以加以完善,僅此而已。
結合本文的論述,從風險管理整體看,內控、合規、風控,哪怕再把法務、監管、監督考慮在內,他們都不是“一體化建設”的表達,而是基于不同功能結構相互作用、集成的系統化運作構架。
那么,如何控制企業中的風險語言呢?企業風險管理的風險表達,建立在企業“已有管理、技術的極限”之處。凡已經處于管理、技術影響范圍內的事項,不得再使用風險語言表達,是風險管理系統運作的“執行標準”。
正是設置了風險管理執行標準,超出現有管理、技術范圍的風險表達,說明現有管理、技術,已經出現了“不能支持正常運營的問題”,需要提出“對應的工作計劃”,即持續完善。
結合“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內涵,通過導入內部控制、合規管理形成的管理體系、監管體系,在未發現明顯的管理問題時,不再用風險語言描述,而是做什么說什么。
比如,法務人員或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的日常審核,不能再用“風險語言”陳述審查重點,因為,控制、合規等已經建立了“確定性的審查”活動,該怎么審查就怎么審查,該審查什么就審查什么。
比如,企業內控建設中最難實現“規范、標準化設計”的法務審核,指的是法務人員運用“法律知識”,從預防法律風險的維度進行的控制,是“技術”層面的技能發揮,不需要再用“風險”語言陳述,管理不會涉及到“技術”層面,是一個發揮技能的靈活空間。只需要明確一條:經法務人員審核的事項,因出現法律責任問題造成損失的,法務人員需要承擔部分法律控制責任。
那么,在管理中什么時候使用風險語言呢?除非發現了“新的不足、新的變化”,才輪回到“風控”,必然涉及風險語言表達。由此而識別的風險,預防或發現風險的措施,即對應“流程與控制”的增減、優化或完善。否則,企業的風險管理不僅不會產生價值意義,還會造成管理混亂、低效。
比如,在國資委《合規管理辦法》中提出,企業需要結合經營情況進行合規風險評估,在實踐中轉變成了面向合規風險的“風控”。為什么出現這種情況呢?是由于風險管理系統化規劃,把交叉、疊加部分進行了切割而形成的結果。
系統化管理的最大優勢,在于通過劃分,提升了相對獨立性而又不失各部分的關系,構建了運作秩序,進而提高了可管理、可操作、可評價性。由于化解了交叉、重復甚至矛盾的客觀存在,提升了整體效率與效能,降低了綜合管理成本。
企業的內部控制管理、合規管理,即面向管理的風險管理,產出體現在流程、制度、標準、監管、違規處理等確定性內容的持續完善、遵從與執行。
唯有此,才能讓企業重新回歸日常經營、管理常態,才能讓風控成為支持、服務企業戰略制定、戰略實施、績效管理、經營復盤的整個過程,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價值的保證,且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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